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 为推动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为推动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

始终把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内蒙古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要求联系贯通起来,引导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完整准确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新思想新决策新部署。二是坚持以思想引领保证组织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组织工作放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大背景下系统谋划、制定政策,推动工作统筹考虑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坚持以考核评价促民族团结进步。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考核,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标纳入盟市、自治区直属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分值权重占到 14%,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作为2022年度全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树立重视民族工作、善抓民族工作的鲜明导向。

二、深化理论武装,持续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一是发挥培训主渠道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各类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主体班次中100%安排相关课程,1个月以上班次开设专门学习单元,1个月以下班次至少开设1讲课程,确保课时安排不少于10%。实施“千名苏木乡镇党委书记、万名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培训”计划,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自治区全年举办示范培训班8期、培训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600人,示范带动各级对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农牧民党员轮训一遍。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培训轮训。在全区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学党的创新理论、做‘四个特别’干部”主题培训,在内蒙古党校持续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班,在厅局级领导干部理论研修班、换届后新任职干部轮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县处级公务员进修班等班次中开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课程,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三是加大线上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作用,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专题培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实现全区县处级以上干部培训全覆盖。

三、坚持事业为上,着力打造符合民族地区“四个特别”重要要求的干部队伍

统筹干部日常调整和领导班子集中换届,进一步优化干部育选管用工作,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干部队伍保证。一是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纳入干部政治素质考察,通过开展正反向测评,深入考察干部的政治表现、党性修养,对存在反向清单情形的考察对象实行“一票否决”,真正把那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二是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十二条措施》,组织开展“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工作,从树立用人导向、加大选任力度、强化考核评优等方面打出组合拳,进一步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批坚定拥护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各族干部涌现出来,自治区党委评选命名的100名“担当作为好干部”中,已提拔或进一步使用47人。三是加强干部源头培养、日常培养、战略培养。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自治区《若干措施》,统筹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系统规划和长远培养。积极开展2022年度少数民族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任职工作,选派10名各族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央单位、先进省市交流任职,促进各族优秀年轻干部开阔眼界、增长才干。

四、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战斗堡垒作用

以强化“两个功能”为主线,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守卫边疆领土的坚强战斗堡垒。一是扎实推进“最强党支部”创建。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系统基层单位实际,推进各具特色的“示范点”和“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目前全区41.1%的党支部达到“五强”标准。二是推深做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制定《关于在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乡村振兴“比武争星”活动的指导意见》,把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比争重要内容,推动全区1.1万余名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走村观摩、上台比武,有效激发嘎查村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召开全区抓觉建促乡村振兴现场会,推深做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实施“红色美丽乡村建设综合示范项目”,把民族团结作为重要评价标准,选树3个旗(市)和21个嘎查村(苏木乡镇)典型,示范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截至目前,全区96.5%的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其中38.9%的嘎查村超过20万元。三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定印发《北疆红色网格治理服务工作指南(试行)》,将民族事务、宗教治理等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 25.8万名专兼职网格员下沉到10万个网格发挥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助力民族团结进步阵地作用,开展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示范创建行动,推动各地在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和较大企业建成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152个,目前建成四级党群服务中心14814个、覆盖率达到99.9%。

五、强化政治引领,不断集聚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人才力量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强化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战线各方面优秀人才,为推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做好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将自治区党委常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作为深化党委领导与党内外人才交流的重要途径,综合考虑联系服务领域、民族结构比例等因素,确定10名少数民族专家作为自治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建议人选,不断深化党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二是强化人才工程引领作用。注重加大“草原英才”工程对各民族专业人才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才的支持力度,印发《2022年度“草原英才”滚动支持入选名单及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鼓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行业专业技术骨干和团队申报参评,共有3名个人、2个团队、3个项目入选获得支持。三是实施“三服务一促进”行动。印发《开展“三服务一促进”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优秀中青年教师、医生、科技人才、优秀年轻干部助力乡村振兴“1+4”工作方案,目前自治区已统筹派出优秀青年教师1017人、医疗人才1365人、科技人员5122人,选派107名优秀年轻干部和247名青年人才分别到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挂职任党政班子副职,选派1273名选调生到嘎查村任党组织书记(或嘎查村委员会主任)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