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呼和浩特市市民文明公约(2024年版)》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融入各族群众的生活,成为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强化市民文明意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学者研究讨论、媒体公示征求意见,形成《呼和浩特市市民文明公约(2024年版)》,现面向社会发布。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学习、宣传和践行《呼和浩特市市民文明公约》,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呼和浩特市市民文明公约(2024年版)


大青山下敕勒川,美丽青城是家乡。

铸牢中华民族魂,遵纪守法固北疆。

助人为乐行善举,见义勇为正气扬。

不抢道来不违章,低碳出行保通畅。

尊老爱幼邻里和,宠物牵绳不放养。

垃圾投放须分类,优美环境携手创。

公共场所守秩序,言谈举止有涵养。

娱乐休闲不低俗,书香诗韵满庭芳。

抵制网暴和谣言,绿色上网风清朗。

崇尚科学不迷信,婚丧嫁娶不铺张。

传播青城好故事,形象大使有你我。

青山绿水共蓝天,守望相助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