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人口是城市的核心资源,人口增长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呼和浩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需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城市吸引力,加快人口高质量发展进程,为提升首府综合实力赋能提质。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聚焦青年群体关注的产业、就业、住房、生育、落户、教育、医疗、养老、出行、文化和消费方面,针对性提出16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强市建设,吸引更多年轻人来到首府、留在首府、建设首府,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首府首位度,为建设现代化首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撑,努力将呼和浩特打造成为青年“发展型、友好型、活力型”城市。
二、主要内容
一是在产业发展方面:
立足地区特色优势,重点培育“以乳业、草种业为龙头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绿色电力为引领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以碳基、硅基材料为基础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以生物疫苗、合成生物为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绿色算力、人工智能为支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以低空经济、航空航天为代表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等六大产业集群,持续优化首府产业创新生态圈,引入优质项目,带动拓展就业新领域。
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推动“六大产业集群”与“低碳环保、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空天、新型服务”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耦合发展,加快布局新领域制造业项目建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充分释放服务业吸纳就业潜能,紧扣现代消费、休闲度假、交通物流、科技创新、教育医疗、绿色金融等“六个区域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商贸流通、科技创业、旅游休闲、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六大类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到2027年底,新增投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300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500户,“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龙头企业达到50家,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以上。每年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项目计划”等政策性岗位7000个左右,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招聘人员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低于50%。
二是在就业服务方面:
实施“三年十五万青年留呼”“扬帆计划-青子归城”“丁香扎根-名校师生青城行”等就业促进行动,上线运行“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推出“青城职聘”求职服务,为广大青年提供政策指南、就业见习、创业辅导、岗前培训、场地、人才、市场等多元化服务,对劳动者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进行智能匹配,推动实现就业政策“一键查询”、供需信息“共建共享”和就业服务“一网通办”。在高校、商圈建设20个就业服务站,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
来呼求职面试、就业创业的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全国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经线上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费入住青年驿站5天,同步提供就业指导、人才政策咨询及社会融入活动等相关服务。
加大产业带动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对与“六大产业集群”企业依法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年度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的人才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每新招聘1人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在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落地我市的创新项目,经评估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发放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5000元的创业园场租补贴。
三是在住房保障方面:
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券,购买首套二手房(住宅),给予总房款1%的购房补贴。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宅(含商品房、二手房、回迁房等,并不区分首套和二套房)的,可贷额度提高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仍按现行公积金贷款流程办理。
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最高贷款为110万元,单方建立公积金的最高贷款为66万元,仍按现行公积金贷款流程办理。
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及缴纳基数按现行政策执行。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群体可申请公租房。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未实物配租的,可申领每年2880元的长期租赁补贴。
对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无房青年人、新市民,可申请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市场价的70%,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包括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分别按30%、50%、100%减免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到2025年底,全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94万套(间)。每年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000套(间)。加快青年社区建设,到2026年底,建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300套(间)。
四是在鼓励生育方面:
为常住我市并领取结婚证的人员提供免费婚检。在各旗县区便民服务大厅民政办证窗口领证后,由各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免费婚检服务。
为年龄在35-64周岁、户籍在我市且常住我市的妇女提供“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对经病理检验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建立专案并开展随访。
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提高职工生育产前检查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夫妻双方户籍至少有一方为我市且于2025年3月1日之后(含3月1日)生育的家庭,为生育一孩并落户我市的家庭一次性发放育儿补贴10000元,生育二孩并落户我市的家庭发放育儿补贴50000元(分五年发放),生育三孩及以上并落户我市的家庭发放育儿补贴100000元(分十年发放)。
实现出生证明、医保、育儿补贴申领等“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线上可通过登录“蒙速办”APP,进入“一件事专区”中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模块进行办理;线下可通过我市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部门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六家医院设立“出生一件事”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产妇一年内每天免费提供“一杯奶”。凡2025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出生且新生儿落户我市的产妇,每人每天免费提供“一杯奶”,自确认之日起连续提供一年。
在我市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享受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和安全用药免费筛查。由各助产机构将标本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实验室进行筛查。
建设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加强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服务,妇幼机构推行“医育结合”。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社区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办托。为入托的0-3岁幼儿家庭每年发放600元托育机构照护补贴。到2025年底,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7个,普惠性托位数占比达到60%,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
2025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在我市出生并落户的二孩及以上适龄儿童,二孩可随其亲兄(姐)就读学校入学,或在区域内有剩余学位的优质学校就近入学,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的问题,三孩及以上孩子入学,可结合家庭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学校自由选择。
五是在办理落户方面: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在本市城镇落户意愿的,不受购房、租房、缴纳社保等条件限制,愿落尽落,即来即办。
全国在校大学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内蒙古户政”、登陆“蒙速办”点击“公安专区”的方式办理在线落户。互联网申请落户网上申请通过后,派出所户籍办理民(辅)警,第一时间主动联系申请人帮办代办。户口迁入办结后,人户一致的由派出所社区民(辅)警送证上门,人户不一致的通过邮递送证。
六是在教育供给方面:
三年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
将回民区、玉泉区作为试点,两地区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购住宅房产后,可与房户一致人员在小学入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即使不落户也可按照片区内“两个一致”对待。
凡在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自愿选择登记入学,审核条件不再将入学年龄限制在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市四区教育局每学期定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空余学位信息,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
七是在医疗保障方面:
实施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深化京蒙“医疗倍增计划”“双首”健康行动,建设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北大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建设57个临床重点专科,市四区医院打造优质专科医院,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区内外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园区建设(市第二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职业病医院),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15分钟就医服务圈”。全面实施挂号、就医、住院和医保结算“一站式”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开展医保线上购药服务。
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群众家门口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体系,在呼常住人口均等享受辖区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由公立医疗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市级向基层、医疗机构向药店“三个延伸”,进一步扩大药品耗材集采总量,确保老百姓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全面放开城乡居民参保户籍限制,在我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办理参保登记。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无需提供任何资料,由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直接提供个人信息集体办理参保登记;其他非本市户籍居民首次在我市参保,需持我市居住证或在居住地社区(村)办理居住信息登记后,由居住地社区(村)医保服务站(点)办理参保登记。
八是在养老服务方面:
丰富旅居养老、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业态,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安宁疗护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对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半失能人员,经申请评估后根据选择的护理服务方式,养老机构、护理机构为其开展对应的护理服务。
建设运营市老年公寓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和中蒙医院医养中心,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构建“15分钟助餐服务圈”,让老年人生活更便利。
全市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提升至80%以上,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稳定在100%,探索创新“老幼共托”照护模式。
九是在交通出行方面:
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人群提供免费乘坐我市地铁、公交服务,为全国在校大学生提供乘坐地铁半价、公交八折优惠活动。积极推动群众出行实现“一单支付”“无感换乘”。
在青年人口密集的街区、社区、景区及保障性住房小区开通夜间、延时、定点公交。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底,建成换电站总量达到20座以上,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达到2500台以上。
十是在文化和消费方面:
组织全国速滑、电竞、足球、冰雪、无人机、文物、车展、大型演唱会等高端赛事、会展、演出,举办昭君文化节、敕勒川音乐节、冰雪节、跨年夜等首府特色节庆活动。建设博物馆之城,传播北疆文化。
打造转角巷、宽巷子、水岸漫街、东护城河北街等休闲特色街区,建设一批户外露营地、房车营地,延长热门景区、文博场馆、大型商超开放时间,发展“餐饮、购物、娱乐”于一体的夜经济业态。到2027年底,在我市落地的首店、旗舰店达到100家,满足青年人立体、时尚、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开发服装服饰、手工艺品、文创商品、绿色美食及中(蒙)医药药膳、代茶饮等更多的“蒙”字号特色产品,用好直播带货、短视频等新型市场营销模式。发放惠民消费券,举办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让来呼游客有份满意的“伴手礼”。
《实施意见》中涉及的具体政策措施,由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同时,成立“呼和浩特市人口和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专门负责全市人口发展政策编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健康服务及政策落地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实施意见》原文和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请大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市属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及市人口和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实施意见》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对现行有效其他政策中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2023年8月24日印发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的通知》(呼政发〔2023〕24号)同时废止。
政策解读人:李晶,解读电话:0471—6626012